经各教学单位、职能部门推荐、经校聘任委员会表决,决定如下:
聘任谭新华同志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。
聘任韦雪华、江铭、佘文明、邱晔明、许漓、柯晓燕、
徐宇华、黄海燕等8位同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。
聘任廖丽珍同志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。
聘任谢增明、应安泉等2位同志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。
以上12位同志聘期为: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12月31日。
现给予公示,公示时间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25日,在此期间欢迎广大教职工以来电、来信、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。
联系电话:人事处: 0598-8216371
纪检监察室:0598-8282790
人事处
2019年6月19日